這樣很有問題耶..出租給人了..是不能直接開門的..
{:41:}房東最多只能帶那人看一下公共區域..房間得需要房客人在時才能進去看啊...<div></div>
這樣簽應該很不ok吧
還是在考慮一下吧
太誇張了啦,這麼不合理的條約,應該可以告他了吧!{:48:}
無言我還好我們房東不會!超...
我也遇過 之前要租屋去看房
那時房客還沒走 他就直接開給我看
雖然條件不賴 我還是直接放棄了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這犯了~刑法第306條「侵入住宅罪」
若換鎖把你關在門外,那又犯了刑法第304條「強制罪」
絕對不可以呀 妳怎麼會簽呢?= =
反正你沒滿20歲,就跟他說你不租了吧
叫你父母來把錢拿回來,不然就請警察先生幫忙吧
我租屋的房東也是 好像把租出去的房間當自己的臥室 想開就開
沒有個人的隱私了 很不尊重
怎麼可以簽這麼不合理的合約,
花兩千塊退掉吧!
還有,去報警或是崔媽媽,消基會那些,看可不可以把錢拿回來!
女生尤其危險
直接跟房東說明你對於合約質疑的部分,要求更改!如果會怕找人陪你去談!
談不攏就考慮換一間吧,要不然就是加鎖,門閂之類的!要保護自己。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
這個條約很誇張耶~~覺得挺過份的,應該是要尊重房客的隱私權吧!法律應該要規定才是~
這種房東根本就是只為了做生意而已吧
我是房東
我不會自行進入我房客的房間
萬一你在洗澡?
萬一你在上班?
雖然過很久了
但是我還是想講
你可以拿這合約去警局
然後看房東怎麼回應
非常不尊重房客耶 我房東都會事先通知我 如果我沒回應他也不會隨便打開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