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scar13 發表於 2015-3-9 09:57 PM 可以取別的ID阿 幹嘛要這樣取 應該是故意搞怪吧
franck 發表於 2015-3-9 08:19 PM 有點小題大作,不過如果法律有規定那就遵守吧
l123654800 發表於 2015-3-10 01:25 PM 警察沒事做了嗎 該查不查 不該查倒是查很大
enmerlin 發表於 2015-3-10 08:38 AM 你是沒玩過線上遊戲哩?
oscar13 發表於 2015-3-10 02:21 PM 我當然有玩過線上遊戲阿 但不會那麼無聊取這種ID啦
fnnalffx 發表於 2015-3-10 02:49 PM 看樣子網路上馬上就會有很多有頭銜的名人出現了。 而且還是複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