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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3童驚睹 父遭車輾爆頭 等公車見高中師違停 男仗義理論] [蘋果日報] [2013年4月3日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○love●    時間: 2013-4-3 02:59 PM     標題: [3童驚睹 父遭車輾爆頭 等公車見高中師違停 男仗義理論] [蘋果日報] [2013年4月3日]

【新聞主題】:3童驚睹 父遭車輾爆頭 等公車見高中師違停 男仗義理論
【新聞出處】:蘋果日報
【發布日期】:2013年4月3日
【文章內容】:
【林金聖、陳威叡、簡威弘╱新北報導】新北市一名男子前晚帶三名幼子到新店耕莘醫院外公車站牌等車時,不滿一名載母親去醫院拿藥的高職老師在站牌前停等,他狂拍汽車車窗,要老師下車理論,老師不搭理強踩油門離去,男子卻不慎跌倒被左後輪輾爆頭,三名孩子目睹父親慘死輪下,嚇得哭喊:「爸爸!」肇事老師懊惱說:「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。」
[attach]89080779[/attach]
警方調查,肇事嫌犯支裕文(三十五歲)在北市南港高工擔任教職,正在攻讀成功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,他在學校與同事互動良好,教學評價也不錯。

育4兒最大才小五
支嫌前晚開車載母親至新店耕莘醫院就診準備返家時,不慎輾死男子鍾吉祥(四十一歲),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。
警方指出,鍾男與妻子育有三女一男,最大的就讀小學五年級,最小的僅一歲十個月,兩人曾在工廠擔任作業員,後來改接家庭代工,經濟並不寬裕、是低收入戶。前晚他帶妻小吃熱炒,於醫院外等公車準備返家,他不滿支嫌將車違規停在公車停靠區,要支嫌立刻把車開走,但支嫌致歉說:「我等我媽媽拿藥,馬上開走。」鍾男不滿,雙方因此起爭執。
支嫌供稱,母親上車後他準備開車離去,鍾男卻跑到駕駛座旁拉著車門,「砰!砰!砰!」還不停拍打擋風玻璃和駕駛座車窗,激動大喊:「不要走。」

跌倒被後車輪輾頭
他擔心衝突擴大,強踩油門欲離去,鍾男卻不慎跌倒在地被車左後輪輾爆頭,附近民眾見狀大喊:「撞死人了。」鍾男經急救後不治,支嫌懊惱說:「我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。」

妻欲追打遭警攔阻
[attach]89080777[/attach]
警方帶肇事嫌犯支裕文(圖2,翻攝畫面)至車輛保管場模擬案發經過,死者鍾吉祥妻子多次欲衝過去追打支嫌遭女警攔阻。簡威弘攝

警方訊後帶支嫌前往車輛保管場模擬案發經過,鍾妻難忍喪夫之痛,多次欲衝過去追打支嫌遭女警攔阻,大吼:「講清楚。」隨後檢察官帶支嫌前往太平間相驗,鍾家十多人到場不斷幹譙,支嫌全身發抖、低頭不語,警方為避免支嫌遭追打,加派警力護送移往新北地檢署。

揪違停遭輾死示意圖
[attach]89080780[/attach]
支裕文準備開車離去,鍾吉祥狂拍擋風玻璃和前座車窗,大喊:「不要走。」支男強踩油門欲離去,鍾男不慎跌倒遭輾
爆頭。

【個人觀點】:我覺得現在有些人都貪圖方便把車子亂停,開車出門的確是比較不好找停車位,但是佔用公車停靠站也不對,那這樣會造成要坐公車的人的困惱與安全上的疑慮,只是可憐那三個小孩,親眼見到自己的父親被輾斃...

作者: Selephant    時間: 2013-4-3 03:04 PM

蠻惡劣的人
只論過失致死
最多也不過關兩年...
作者: jacky0603g    時間: 2013-4-3 03:31 PM

本帖最後由 jacky0603g 於 2013-4-3 03:32 PM 編輯

雖說是過失…但已成事實…只希望能好好處理民事賠償讓孩子過好一些……畢竟孩子無辜…如果要纒訟對孩子會是一次又一次的回憶折磨…
即使理直…態度還是別…雖然一個巴掌拍不響…但真的有必要追車拍窗拉車門?
作者: kevin3q1725    時間: 2013-4-3 03:52 PM

這的是非常的糟糕!
只能用過失殺人罪移送法辦~
作者: nakagawa1    時間: 2013-4-3 04:21 PM

這老爹是怎麼了,這麼躁鬱....
反正人都要開走了還追著拍打~
作者: headpig68    時間: 2013-4-3 04:26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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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ShianZero    時間: 2013-4-3 04:31 PM

我時在搞不懂要怎麼跌才會跌入人家的左後輪前方????說實在的照目前報導上的資訊來看,開車的人並不需要付大部分的責任!!!我個人認為被輾死的人錯比較多~~~~~
作者: qlwhbks    時間: 2013-4-3 04:34 PM

台灣的交通設計太爛是一大原因,交通部應該要負責!
台灣有太多地方是有停車需求,但沒有停車的配套,人民只能逼著違規。
當然違規怎麼說都是不對,但如果有需求但交通部不聞不問也應該要付責任!
作者: steven_lu    時間: 2013-4-3 05:07 PM

死者見義勇為精神可嘉,願他安息,民眾在伸張正義時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法律允許的範圍,不要發生意外或者公親變事主.

個人認為重點在於死者不慎跌倒是否是因為被車撞而跌倒?如果只是單純死者自己不小心跌倒,那在法律上,過失責任歸屬仍有可議空間,因為支姓駕駛已經要離去,法律上民眾只能檢舉駕駛人違停,一般民眾並無權力可以在大馬路上強制交通違規者停下來"講清楚".


作者: lpzxc333    時間: 2013-4-3 05:25 PM

太可怕了
當孩子的面爆頭
小孩子一定會有很深的陰影
作者: 重劍殤    時間: 2013-4-3 05:39 PM

不知道 明明想要跑掉 還能說
在說 是你自己愛亂停車 怪誰阿
悲劇因為你這樣就發生 無奈
作者: 白蓮梵天    時間: 2013-4-3 05:50 PM

其實互相一下可以避免很多事情的發生
公車都還沒有來
給別人方便一下
沒有什麼不可以的
他又不是要一直停霸在那裡很久
做人還是多多少少體諒一下
作者: 白蓮梵天    時間: 2013-4-3 05:59 PM

其實互相一下可以避免很多事情的發生
公車都還沒有來
給別人方便一下
沒有什麼不可以的
他又不是要一直停霸在那裡很久
做人還是多多少少體諒一下
作者: a808426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12 PM

學歷這麼高..還不遵守交通規則到底書讀到哪裡去了
作者: ups111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25 PM

本帖最後由 ups111 於 2013-5-6 03:51 PM 編輯

真的是, 違規停車還敢和人吵架, 有種吵了就下車解決, 只會靠車行兇, 如果不判死刑, 天理何在?

補充內容 (2013-4-4 07:34 AM):
那邊沒有停車場?他這種自私的惟圖自己方便,還有人敢說他沒錯,台灣人真是欠缺公德心及法治觀念! 不羞愧的立刻開走,還敢和抗議的人吵架,無恥到極點!

補充內容 (2013-4-5 08:22 PM):
神之軌跡:難道你是當事人?你智商正常? 不論過失或蓄意致人於死,出了事才喊冤,不知道已經死無對証了嗎? 多一點公德心,就能避免幾個小孩變孤兒~
作者: ups111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26 PM

真的是賤人一個, 違規停車還敢和人吵架, 有種吵了就下車解決, 只會靠車行兇, 如果不判死刑, 天理何在?
作者: tester1018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30 PM

新店亂停車也不是一兩天,
警察永遠都不知道在哪~

北新路那麼大一條經常可見並排兩排之違規停車~
大概就是警察不知道而已.
作者: darkshadow1234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40 PM

蠻惡劣的人
學歷這麼高卻還不遵守交通規則
作者: pixy69655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55 PM

本帖最後由 pixy69655 於 2013-4-3 06:56 PM 編輯

亂停車就是錯~
而且明知車身旁邊有人還強行開車
被害人是被車撞而跌倒還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...


作者: tanq    時間: 2013-4-3 06:56 PM

奇怪 到底跌怎麼碟才會爆頭

只能說是死神的陰謀
(純屬民間傳說 僅供參考)
作者: 7kljm004    時間: 2013-4-3 07:03 PM

這新聞真有爆點

告訴我們別喪失理智 追著車跑
作者: 石灰水    時間: 2013-4-3 07:12 PM

雖然說看不慣違規停車
也不必用命去拼吧

說一下不聽的話就報警阿

如果連警察都沒法就......
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3 08:2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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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_da0928    時間: 2013-4-3 08:27 PM

貪方便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!
我想他一輩子~良心都會不安吧!!
作者: dedr9876    時間: 2013-4-3 08:48 PM

為人師表竟做出這種令人髮指的行為
果然高學歷只是參考用
作者: zogol    時間: 2013-4-3 09:22 PM

車子要停本來就要看地方,亂停講話還很大聲哩。
作者: linzshing    時間: 2013-4-3 09:2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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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平淡幸福    時間: 2013-4-3 11:01 PM

情理法  今天違停 是在等老母親
我想大家 即便在醫院 診所外面
看到類似的停車模式 也不少
會去要求 車馬上要移開的  不多吧
上面有人說得  一點點同理心  
小小的違規 就請警察來開單 或是拍照寄裁罰機關就好
車主都要離開了  還不讓走   
今天要是真的不走  恐怕 這位檢舉的 還會吃上妨害自由吧
作者: q0921420128    時間: 2013-4-3 11:59 PM

看新聞確實雙方都有行為不當之處?
爭吵非明智手段!該讓公權力去伸張!
才不會讓憾事發生啊!

作者: joanjoanlove    時間: 2013-4-4 12:31 AM

大家還是互相體諒一下
這個社會才會比較美好
行使正義卻遭來這種下場划不來
作者: soloveyu    時間: 2013-4-4 12:46 AM

很難說...誰對誰錯....違規停車當然有錯...
狂拍車門...叫人下車理論...今天駕駛還是男生..如果是女生敢下車嗎?
離開現場是避免進一步衝突的方式..意外總是一連串的巧合...骨牌效應
如果今天不違規停車...如果今天死者不狂拍車門..如果今天駕駛留在原地報警處理..
如果今天死者不要跌倒會被撞倒...只能說命運弄人...有時還是心平氣和處理問題..會好一些
可憐的是小朋友...一件意外事件..2個家庭痛苦..
大家...遇到...類似的事..還是先深呼吸10下...再來處理會好一些
作者: wu0910404344    時間: 2013-4-4 01:12 AM

嫌犯擁有的高社經地位和學歷"南港高工擔任教職,正在攻讀成功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班"
卻只有比外勞還不如的社會素養,只能說她的學歷高但是社會素養跟學歷是強烈的反比!!!
至於死者,只能說他太執著了!!!
作者: stu88553    時間: 2013-4-4 01:22 AM

那個老師現在一定非常後悔吧?
腦中一定一直浮現
要是我不要怎樣怎樣....
可惜!一切都太晚了!
作者: rabbit1006    時間: 2013-4-4 01:2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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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hgloiv11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06 AM

本帖最後由 hgloiv11 於 2013-4-4 02:08 AM 編輯

明明就是車主先違規停車(公車停靠區)路人去勸他離開
車主不肯離開說等我媽上車我在離開
路人很生氣要他現在就把車移走 車主完全不理會
路人才會拍窗要他開車窗 這時候她媽媽回來了 車主直接左邊方向盤打到底
惡意撞開路人 把他撞死後 不想承擔責任 所以才說我不知道撞死人 因為說不知道是過失致死
知道是惡意殺人 所以車主一定會說不知道
開車的都知道左邊有人或車時 是不能左轉的 一定會撞到
最重要的 人都給他撞死了  他要怎麼說都可以
作者: hgloiv11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13 AM

鐵手阿勇 發表於 2013-4-3 08:20 PM
這死者 根本自以為是 人家違規 關它屁事?! 事有檔到他?! 自找的

以後你出意外 保證沒人會幫你 你被人砍保證沒人會幫你
因為你被砍你出意外 我看到可是關我屁事 你家失火你活該
你出意外你活該 違規本來就不對了 路人看到勸他離開 本來就是可以的
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4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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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54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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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57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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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5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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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59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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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darkness0000    時間: 2013-4-4 04:2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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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29883223    時間: 2013-4-4 05:09 AM

雖然對方違規在先 而且也致歉 但對方要離開之時

死者能拍打車門叫他不要走我覺得可能另有其他原因吧

而且我覺得這種事直接拍照檢舉就好了 沒必要用命去這樣跟人玩

如果說別人違規不關他的事 哪是不是以後大家看到別人停殘障區還是闖紅燈 酒駕撞到人 都不要檢舉
讓下一個受害者產生 才說這有關他的事了?

這個新聞我認為死者是好意的 況且他也不希望哪台車影響其他人吧

只是他用錯了方法而已
作者: Sorrowful皓    時間: 2013-4-4 07:3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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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eff78    時間: 2013-4-4 09:33 AM

反正不要理就好了啦
何必這麼危險呢
人家是開車呀要小心一點
作者: a26884948    時間: 2013-4-4 10:46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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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死人公司UT    時間: 2013-4-4 11:14 AM


有些人的言論是怎樣?
文章都沒有看仔戲就在那邊胡亂發文

作者: redchocolate    時間: 2013-4-4 11:37 AM

個人認為雙方都不對
違停肯定有錯的
但是死著也不需要這麼氣憤吧
對方都要走了還硬要追上去
作者: wtling    時間: 2013-4-4 11:55 AM

這樣的爭執,真是層出不窮
在現在的台灣社會,這種莫名的正義,似真似假

個人修為佔了一部分吧
死者採取軟性的訴求
違規者要開走前是不是要注意一下

兩方都有問題吧!!!
作者: 26238286    時間: 2013-4-4 11:58 AM

學歷這麼高哪有用
沒有人性的人太多了
真糟糕...
少在那邊自視甚高了
作者: ○love●    時間: 2013-4-4 12:29 PM

鐵手阿勇 發表於 2013-4-3 08:20 PM
這死者 根本自以為是 人家違規 關它屁事?! 事有檔到他?! 自找的

當然有關他的事情,新聞不是說了他帶著三個小孩要去"坐公車",肇事者的車停在公車停車格,是叫公車來了要怎麼停?這樣還要經過機車道才可以上車耶...
作者: imhlp    時間: 2013-4-4 12:46 PM

本帖最後由 imhlp 於 2013-4-4 12:49 PM 編輯

個人開車出門,無論簡單辦個事情或買一下東西,我都不敢隨意臨停,常被同車的人碎碎唸:「停一下馬上要走,有什麼關係!」 問題是車禍的發生,常就在那個『方便一下』,撼事就發生了;無論是併排,或是佔著車道,開車臨停的人都有相當責任。
一、當時死者為何會跌倒?是否因為支裕文急著加速開走,因而在死者預見之外,車子突來起步形成死者站立不穩?
二、起動時,何以不顧慮車旁人的安全?(如果那是車旁是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時,是否還會這麼開車?)
按常理人在車外,跌到也只會在車體外,但竟會輾過死者頭顱,可見,當時死者貼近車身,而駕駛人轉彎時卻不注意可能發生的危險!
作者: 鐵手阿勇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2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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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robin0803    時間: 2013-4-4 02:35 PM

怎麼會這樣阿 有時候多想一下 多退一下 就不會發生這樣不幸的事啦

作者: y2k02182001    時間: 2013-4-4 03:08 PM

萬事起頭皆有因
為什麼出事
是誰開了頭
若人能守法守規定
悲劇就會少一點
作者: davidwu8674    時間: 2013-4-4 03:25 PM

違規停車的人多的事,有時候真的該反省自己是否需要如此的堅持..
作者: pnsgzobto    時間: 2013-4-4 04:02 PM

雙方都有錯吧
也許今天支男沒撞到就走了誰會說什麼
那個死者不知為何這麼生氣
他不滿車主違停
車主如果辯稱說 他照死者的意思開走不小心撞到死者
我想應該就很難判了
作者: Lukas0428    時間: 2013-4-4 04:41 PM

人命關天阿
這年頭真的好誇張
作者: 死魂曲    時間: 2013-4-4 06:20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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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asces    時間: 2013-4-4 06:29 PM

看到照片 我以為那是受害者...沒想到憨人沒有傻福啊 撞死人了 最少關兩年吧
作者: geo681112    時間: 2013-4-4 06:37 PM

雙方都有錯 ~~哀 可憐的孩子
作者: palafan    時間: 2013-4-5 09:25 AM

台灣律法沒用了,台灣政府也快沒有"用處"了,一堆事件,死了就死了,難道現在台灣律法流行交給因果去處理了?
作者: b13343pp    時間: 2013-4-5 11:20 AM

這種違停的事情真的發生在我們台灣不知道上演多少次了
作者: kkc800000    時間: 2013-4-5 12:05 PM

這三個小孩心理一定受到很大的震驚.
作者: n892050n    時間: 2013-4-5 01:44 PM

真是的
這個人還是老師
發生這種事
他的前途就毀了吧
一時的衝動
釀下了大禍

作者: 小騎a    時間: 2013-4-5 02:15 PM

天哪 這種人也太惡質

違規在先還過失致死

無法原諒
作者: angle510    時間: 2013-4-5 02:58 PM

對啦,他有錢開車的命就是命,可以便亂停,人家坐公車的命就不是命,
違停就不要出事啦。
作者: cancer6836    時間: 2013-4-5 04:20 PM

這是太過仗義呢?還是得理不繞人
弄成這樣,誰都不願意吧
作者: b0sskiss    時間: 2013-4-5 04:38 PM

真的也不知道怎麼跌倒的
先不論他們的糾紛
但是真的滿玄的....

作者: Giant.killing    時間: 2013-4-5 04:40 PM

你在"理"字上面已經錯了 人家只是要你移開而已 你卻不移 導致最後起爭執還意外的把人輾死了
真是罪過
作者: 一安藤正樹一    時間: 2013-4-5 04:42 PM

這叫過失??本來就不應該耍白木的在公車站等候區停車的阿!!!是蓄意!!這是蓄意!!我常去耕莘醫院附近我知道!!醫院附近或醫院裡面不是沒有停車格!!
作者: BLACK嵐    時間: 2013-4-5 04:51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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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tgfm18yayawu777    時間: 2013-4-5 05:03 PM

廢盟怎麼不出來喊話

我還是重申

俺是有條件廢死刑的
作者: michaeltan    時間: 2013-4-5 05:03 PM

為何第一時間不找警察,這種人想當英雄,結果變成狗熊,自找的
作者: yuan881020    時間: 2013-4-5 06:50 PM

如果我遇到這拍車門的人,我也會開車走人

但這意外死者要自己承受了
作者: csplay0825    時間: 2013-4-5 07:12 PM

道到歉說個對不起,慢慢開車就好了,
那位駕駛為什麼要這樣子呢?
太可惡了~
作者: 神之軌跡    時間: 2013-4-5 08:15 PM

我倒覺得支先生很雖小
違規是錯
但是有必要用像是在討債一樣的口氣去「行俠仗義」嗎?
其實我覺得死者自己態度也很差
別人都要把車開走了他卻一直要追上去
好像別人搶了他老婆一樣

難道我在路上看到有人闖紅燈、逆向也要很生氣的追著他跑叫他下車理論?
很多事情用講的大家都會聽
我也不相信死者平常完全不會違反交通規則
作者: ji3yjo494ikaros    時間: 2013-4-5 11:36 PM

這....真得很危險= =
出門在外真的繁士都要小心
作者: aoao520    時間: 2013-4-6 12:38 AM

心裡面一定會有很大的創傷 看來要平復不簡單
作者: jnho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36 AM

我就碰過一個停在公車專用停車格的 我停車不小心碰到他 就叫我賠錢!!!!!
作者: lovema77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41 AM

將私家車停在公車停車格這是犯罪者第1個錯誤。
正義人勸犯罪者將車駛離停車格,照理說犯罪者須低聲下氣說對不起然候將車駛離,犯罪者竟然和正義人起衝突,這是犯罪者第2個錯誤。
犯罪者駛離時故意碾死正義人,這是犯罪者第3個天理不容的錯誤。
作者: p7829756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43 AM

雖然正義是需要維護的
但是變成正義魔人反而會讓自己陷入危險
作者: anasti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47 AM

我覺得 違規停車

你說的就算了

人家都要開走了 你還要他不要走 是要他繼續違規停車嗎

腳不方便 還追在移動中的車子 發生意外根本是很自然的事情

說好聽點他叫仗義 說難聽點 他叫犯賤
作者: rabcd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49 AM

較同意樓上的說法, 有時候大家互相一下 就可以避免很多事情的發生
作者: config110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54 AM

還滿懷疑是怎麼跌倒+被輾頭... 只能說衰阿~
作者: ppgogo75    時間: 2013-4-6 09:56 AM

如果如敘述相同??
則違規是小事,滿街都是
衝動脾氣不理性,誰遇上都怕
過失殺人也很倒楣
作者: shuizao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01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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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83m61234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03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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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aup6d93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03 AM

沒事起衝突...
如果能好好談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

作者: loveyoushowjia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03 AM

所以有時候還真的是不要亂管閒事 會比較好
作者: 迷幻藥b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09 AM

亂停車的確很煩
但怎麼最後會演變成要對方"不要走"呢?真怪
那爸爸也有過失吧
人家開走就好了啊,公車也還沒到嘛...
不過可想而知這件事對剩下來的媽媽和小朋友影響一定很大
希望他們可以早點走出來傷痛與憤怒
還有經濟上也能找到出路

作者: yahooo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18 AM

學歷愈高,愈有錢的人,反而愈重小利.

開車臨停,就要禮讓別人,離停車場那麼近,為何不停停車場.

會壓爆頭,應是有前後壓的動作才會,身為教師,講清楚吧!
作者: 冰之辰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38 AM

擔心那三個小孩的身心
畢竟親眼看見自己親人就這麼去世了
對心靈一定是莫大的衝擊
作者: nikebo159    時間: 2013-4-6 10:39 AM

好慘呀...聽了好心痛
我真的很討厭違規停車的人....
不給人方便 貪圖自己的便利
現在居然殺人了....
作者: 皇上駕崩ㄚ    時間: 2013-4-6 11:17 AM

只能說凡事要多注意
才不會出事情
不然遇到了就很麻煩
作者: natsunatsu01    時間: 2013-4-6 11:30 AM

可憐的是三個孩子

仗義執言......換來一條性命......


作者: simple09234    時間: 2013-4-6 11:38 A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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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funny-pos    時間: 2013-4-6 12:15 PM

當初不要違停不就沒事了嗎?在國外根本就沒有人敢違停,警察一來就馬上開單了。也不會有路人這樣激動的上前理論造成悲劇~!!凡事還是要多想一下啊!!
作者: zxcvx81002    時間: 2013-4-6 12:27 PM

無法理解...

為何死者會做出追打車窗的行為...


作者: 3542    時間: 2013-4-6 12:41 PM

Selephant 發表於 2013-4-3 03:04 PM
蠻惡劣的人
只論過失致死
最多也不過關兩年...

請你看看行車紀錄器和照片

鍾姓男子把他的車窗都打裂了
能不趕快開走嗎?
而且是他自己滑下去被輾斃的

新聞要看真要三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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